26日,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发出通报,公布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青岛建设集团公司和长清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其中,青岛建设集团公司被停止3个月的投标资格,长清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
通报指出,青岛建设集团公司在济承建的某工程,违反《建筑法》、《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分包,私招滥雇,管理混乱,总包监管不到位,拖欠民工工资64.7万元,致使民工120多人聚众上访,影响较坏。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决定停止青岛建设集团公司在济南市辖区内3个月的投标资格,并责成其立即整改。
长清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市中区旧村改造工程——七贤镇九曲村居民楼1#2#3#楼主体工程属违章建设,违反《建筑法》、《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私招滥雇,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拖欠民工工资14万元,导致民工多次集体上访。上访问题发生后,长清二建采取消极态度,处理不当,致使欠款至今未解决。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责成长清二建立即停业整顿,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视其整改情况及资质最终审定结果再行决定是否恢复其正常生产经营。
据了解,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把清欠工作纳入建设领域所有企业评优获奖条件,凡有拖欠行为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参加评比,不能参加资质年检,不得外出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