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27日讯 11月9日上午,河南省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该县土地非法买卖问题。消息传出,当地干部群众深受震撼,称此举是“开拓了加大监督力度的先河,走出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路”。
近年来,在鲁山县区域内存在着一些土地非法买卖问题。2006年元至11月初,鲁山县人大常委会虽通过代表建议、代表建议转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察、听取政府加强土地管理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等办法,将其作为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解决,但效果一直不尽人意。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很有意见。2006年11月8日上午,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这一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为了尽快督促解决这一事关子孙后代的重点、难点、焦点、热点问题,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在重新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法》后,决心履行人民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开加大监督力度的先河,走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路,于是就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土地非法买卖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十分重视这一提议,于当日下午就召开了主任会议。经讨论认为此提议合法、合理,又是当务之急,立即决定翌日上午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这一提议进行审议。
2006年11月9日上午,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如期举行,与会人员心情振奋,发言激烈,一直同意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土地非法买卖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等16人为特定调查委员会成员,组织了土地非法买卖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2006年11月13日,鲁山县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已兵分三路,由副主任委员带队,会同聘请的有关专家,深入有关部门,对县国土资源部门查处土地非法买卖有关情况及其有关乡镇范围内土地非法买卖情况展开调查。
两天内,接连召开了两次人大常委会和一次主任会议,并依法依程序组织了县人大常委会土地非法买卖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这在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实在罕见,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在豫西山区大县的进步。(马占奎张学平)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