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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听取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汇报后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国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一审、二审的质量,确保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死刑案件的各项应对工作,让全社会充分理解和支持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为死刑案件核准制度的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肖扬指出,改革死刑案件核准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大事。这项工作事关全局,涉及我国死刑政策的准确把握,涉及政法部门的整体联动,涉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落实“五刑”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做好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法院对此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共同努力,确保死刑案件核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按照中央的要求作了部署,各级法院既要充分准备,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向社会各界多做宣传,为死刑案件核准制度的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肖扬强调,死刑案件核准制度的改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一审、二审的质量。死刑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需要公诉机关出庭公诉,需要辩护人和鉴定人的配合,需要有关人员出庭作证。因此,人民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的沟通与协调,真正建立起“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死刑二审开庭在人、财、物的保障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高级法院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要协调各市州党委,为解决好中级法院的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做好工作,使死刑案件的一审工作也能得到相应保障。
肖扬指出,“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我们党一贯的刑事政策。各级法院要按照“五刑”会议的要求,一方面要在死刑案件的一审和二审中很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另一方面要做好刑事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各项应对工作。人民法院有义务、有责任做好案件当事人特别是被害人家属的解释说服工作。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控制和慎用死刑的社会舆论环境。(记者陈永辉 聂敏宁)
(责任编辑:赵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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