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税用孩子名义买房 郑州"娃娃房主"越来越多
本报讯 在东开发区一房地产销售中心,张先生正在办理购买住房手续,户主是他刚满7岁的孩子。“房子早晚是孩子的,据说以后要收继承税,还不如现在就用他的名字买。 ”张先生说。一房屋销售人员称,现在这样的“娃娃房主”越来越多。业内人士指出,用孩子的名义购房,房子容易长期“套牢”,应谨慎选择。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房屋受赠人取得无偿赠与的房产再次转让时,要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像自购住房出售时那样,采用政策相对宽松的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至3%交纳个税就行。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前几年以孩子名义买房的现象几乎没有,但近期呈现上升趋势。在我市,买房子还可以以多人名义联合购买,很多家庭的房屋共有人都是自己的孩子。市地税局有关人员表示,继承的房屋只要是用于继承人居住,就不存在交高额个税的问题。如果自己不住,而是要占有房产营利,那就会征收个税了。
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黄立新律师提醒,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有很大弊端,孩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前,房屋将不能进行买卖及抵押贷款,将来万一急需用钱时,房屋将不能派上用场。同时,此类“娃娃户主”房在购买时不能贷款,需一次付清房款。 记者 张立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