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昨日(26日)发出《关于严肃查处和重点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15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受到严肃惩处。其中,有6起土地违法案件是省国土资源厅公开立案查处的,有9起土地违法案件是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的。
立案查处的6起违法案件
长沙市雨花区部分村民非法占地乱搭滥建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监察厅组成联合调查组提出了处理方案。目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监察机关正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湘阴县非法占地修滨湖大道案,省国土资源厅调查终结,已责成湘阴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罚款73.01万元,并责令其依法补办用地手续。
汉寿县非法出让集体土地案,省国土资源厅调查终结,已责成该县政府、县国土局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对非法出让、违规办证的有关责任人,监察机关正在依法依程序处理。
汉寿县“以租代征”建垃圾处理场案,国土资源厅已调查终结并移交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处理。
衡阳县界牌镇非法占地建陶瓷工业基地案,已决定对该镇政府非法占地行为罚款110.2万元,监察机关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追究。
蓝山县塔峰镇非法占地建木业市场案,已责成蓝山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并对塔峰镇政府非法占地行为处以30.7万元罚款。
重点督办的9起违法案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蔡家居委会非法转让土地问题,岳阳市调查终结,决定在追究白马公司及相关人员土地违法责任的同时,依法依程序由岳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蔡家居委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纪责任。
江华瑶族自治县“以租代征”建瑶族风情园问题,永州市调查终结,已责令退还“以租代征”土地;对已损毁尚未建设的6920平方米耕地限期治理复耕,缴纳复耕押金30万元;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13.96万元。
道县永和水电站非法占地问题,永州市调查终结,已责令对占用的耕地限期治理复耕,缴纳复耕押金20万元,并处罚款14.33万元。同时,监察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衡阳市蒸湘区杨柳村破坏耕地问题,衡阳市调查终结,此案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现正在处理中。
溆浦县卢峰镇非法转让土地问题,怀化市调查终结,决定没收溆浦县卢峰镇企业办非法所得67.94万元,并处罚款3.4万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洪江市湾溪乡非法占地采石问题,怀化市调查终结,已责令停止开采,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8.82万元。
永顺县非法占地建养殖场问题,湘西自治州调查终结,决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13.27万元。同时,监察机关正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娄底市娄星区非法占地建砖厂问题,娄底市调查终结,决定对该砖厂限期治理,并处罚款7.5万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张家界市永定区非法占地建住宅小区问题,张家界市调查终结,决定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罚款50.29万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记者斯茅庚通讯员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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