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尹勤兵实习记者刘凯实习生杨薇)“圣象地板”售后车载有两名员工和部分工具,被江夏区运管所以“非法营运”查扣,后无奈托熟人交了1000元罚款“赎回”被扣车辆。晨报24日、25日连续披露此事后,引起广大司机朋友和企业的反响,纷纷致电发表看法,并希望管理部门能“给个说法”。
19日,“圣象地板”售后车司机李根发开着公司的“扬子江”牌售后服务车,从武昌到江夏区纸坊,为一名客户维修地板。当时车上有两名安装工、一只木箱和一个旅行包,内装便携式切割机、直尺等工具。
行至江夏庙山时,车被江夏运管所执法人员拦截。做笔录时,执法人员特别询问了该车运营是否计入公司产品成本,并当场将车“暂扣”,拟开出3万元至10万元的罚单。
25日,“圣象地板”托熟人,交了1000元罚款后“赎回”了被扣的售后车。
当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介入调查。该处法规科负责人表示,将就江夏运管所的整个执法过程,进行详细调查。是否维持原判或予以撤消,将于本周一作出决定。“圣象”扣车事件中,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罚款从“3万元至10万元”,最后1000元也可以搞定,不可思议。
致电读者一致认为,到底是不是“非法营运”,主管部门应给个说法。该处罚的,就按法规严格执法,不该处罚的,就退还车辆。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认为,目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并未将企业“售后活动”,列为“非法营运”。除交管部门外,任何部门都不能随意设卡拦截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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