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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杨山南路蟠桃小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2006-15号地块,位于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杨山路,西至经五路。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土地面积为81408平方米。建筑密度:多层≤26%,高层≤22%;容积率:多层≤1.4高层≤2.0绿地率≥30%。该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及规划范围图。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欠本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交易时间及办法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12月29日11时止。12月17日前索取交易文件及咨询,12月27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申请,申请人经审查取得竞价资格后按规定加价幅度报价。至挂牌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即为竞得候选人,同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竞得。
四、挂牌底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
15号地块挂牌底价为4400万元。递交《竞买申请书》前缴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土地竞得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50%的成交价款,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付清余款。履约保证金账户为:(1)收款人:徐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账号:201001169830;开户行:徐州市商业银行云龙支行。(2)收款人:徐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账号:3203020101211000000389;开户行:徐州市市郊联社户部山分社。
不按时签订《竞得候选人确认书》的,或不按规定时间付款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另行出让。
五、出让年限 居住70年。
六、供地条件
地块内部(包括地下、地上)及周边条件均为现状。签订《出让合同》及出让金交清后移交土地。
七、建设要求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施工建设,申请竣工验收。
2.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得低于总户数的70%。
八、竞买人须提交的材料
《竞买申请书》、履约保证金到账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投资人证明、下属(对外)投资机构说明。
联系人: 王先生 徐小姐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
邮 编: 221006
电 话: 0516-85803873 85803875
传 真: 0516-85803875
网 址: www .xzgtzy.gov.cn
江苏省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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