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学生班车贴统一标志
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十项措施出台
校车运营须签合同并配随车管理人员
本报记者 王禁报道 中小学校、幼儿园今后要建立学生班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随车管理人员,在车身前后和车门处设置统一的学生班车标志。这是记者昨日获悉的。
车身前后和车门设置标志
市教委日前出台了十项措施,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学校自有和租用的学生班车加强管理,与有运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使用合同;要建立学生班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随车管理人员;要按交管部门的要求,在车身前后和车门处设置统一的学生班车标志,配备灭火器等应急救援器材。
特异体质学生个性化锻炼
中小学要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要建立档案,并为特异体质学生制订个性化锻炼方案。因疾病在没有医生诊断认定其身体已完全康复、可以参加体育活动的证明之前,不得参加体育课、体育测验、体育竞赛等活动。
中小学要设专职保卫干部
本市中小学校近期要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在现有编制内安排专职保卫干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专职保卫机构;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制度,对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各校都要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
“平安校园”不平安要摘牌
已命名“平安校园”的学校,如发生责任安全事故,要给予降级或摘牌处理,各区县教委要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的建设。市教委将加强督导检查,区县教委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权重。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校长要严肃处理。
■华夏追访
157所学校签校车责任书
本报记者李雪通讯员王云林报道 昨天,丰台区教委与15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了《丰台区校车管理使用责任书》。
交管部门将对全区所有备案的校车和驾驶人逐一排查、核对、登记、检验。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要严禁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严禁雇用外省市驾驶人驾驶本市校车。从严从重查处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集中接送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跟踪现场
昨早截获18辆超载校车
本报记者李雪通讯员张荣欣报道 针对黑校车的违法行为,昨天朝阳交通支队展开专项整顿活动,一个早晨就有18辆超载校车“落网”。
昨早6点,记者随朝阳支队对校车进行了检查。在姚家园路平房桥下,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面包车被民警拦下,核定载客19人的车内竟装了46名学生;7点29分,一辆牌号为“京A/Z4282”的亚星牌大客车被民警拦截。该校车破旧不堪,车内各种线头裸露在外,风挡玻璃破碎,连车门玻璃都没有。每个座位上都坐了2至3名孩子,有的孩子还得叠着坐。核载29人的车装了66人。“车还要到石各庄村拉30名学生呢。”车上一名小学生说。
在昨早的专项整顿中,朝阳区共查获违规客车24辆,其中超员校车18辆。民警对违规校车全部予以暂扣。对人员超出的,支队用警车将孩子送往学校。朝阳交通支队民警表示,每天6点30分前,民警都将在校车经过的路线上加强对客运通行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集中接送学生,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