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和饶颖作为“性闻”主角,一时间成了媒体红人,红到了关注时事新闻的人都绕不过的地步。看了不少和议论,我觉得还有话要说。
二女都可谓时代的“弄潮儿”、“性(道德)解放”的“先锋”。想一想,当下的中国,在有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女孩被强奸了还不敢报案,怕被“破身”“坏了名声”没人愿娶,而她俩这么“敢作敢为”,性观念岂不“前卫”得很?但此二女也只是半吊子“先锋”,数年来不屈不挠地通过媒体(也就是公众)向指涉的男人讨公道,凭仗的寻求的却还是传统性道德观念的支持。
其实,张、饶不可以并论,两件“性闻”所关涉的社会问题是完全不一样的。
赵饶事件的社会意义在于,国人应当建立怎样的隐私观念?媒体对待这种涉及个人隐私的“自媒”新闻应当怎么处理?法律应否保护公民的隐私?曾有一则法治新闻报道,妻子带人捉奸在床而当众羞辱“第三者”,也被判侵犯“第三者”的名誉。赵忠祥算什么层级的公共人物,他的隐私和名誉要不要保护?饶颖对此要不要负责?网站出于商业目的或别的什么缘由热炒赵饶事件(又是“日记”连载,又是音频、视频等),是否有违建设公序良俗的职业道德?算不算侵犯公民隐私?警方或检方应该视而不见吗?
至于张钰事件,社会价值在于,它关涉的是如何对待在我们这个普遍存在权力寻租的社会里,大量存在的性交易、性贿赂、性压迫、性剥削问题。
张钰本人是当下社会道德沦丧的典型。她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讲得几乎义正辞严,“这世界,追求目标的手段根本就没有光明和卑下之分”,她也不相信什么爱情。有趣的是,这个没有道德感的人,却要求她为之“献身”的男人讲诚信,要求他们公平交易,给她的“付出”以回报。至于她是否在搞不正当竞争,是否在维护和强化“潜规则”,都不在她的考量范围之内。
有位导演说:她要说“潜规则”,倒也没什么错。其实,什么行业没有这种“权色交易”啊?金融啊,钢铁啊,你能说就没有?只不过,娱乐圈是名利场,大家都比较关注而已。这位导演讲的是大实话,官场里,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岗位,在给谁不给谁全在某个人一念之间的情况下,没有性交易倒怪了!
问题是,我们是将性交易、性贿赂、性压迫、性剥削“正常化”,安然处之,还是不承认其正当性,视为侵犯人的尊严和权利的社会毒瘤,采取对策尽力遏制和减少之?
有位男明星回答:“我要是黄健中的话,她要这么说我,我就坦诚地说:我就是把你睡了,我就是不用你,怎么了?”他这个话有两种解释。较好的一种是:我糖衣吃进去,炮弹吐出来,让想走这种捷径的女人知难而退。另一种解释就是匪首“钻山豹”有恃无恐的口吻了:老子有狠,欺负了你又怎么着?想走这种捷径的又不只有你一个女人,我看上了更性感的,干吗要认你的账?你跟我讲什么君子协定,那是你犯傻!
张钰个人道德水准可以不论,但张钰事件呈现的社会病相,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张钰说她“做这个事是利在千秋功在万代的”,倘若她不惜“鱼死网破”的这一搏,能引起有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采取行动,打击利用权势谋求性利益的丑恶势力,此言也不全是自我吹嘘。
鄢烈山,著名杂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