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27日通过其网站发布公告,对3家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行公示。这标志着,我国多年来由一家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垄断经营的局面即将打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今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05年11月1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公布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决定在华东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增设一家全国性批发企业,以打破原有一家垄断经营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