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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份挤占挪用社保金 “保命钱”何以不能自保
政企分开是社保改革的明智之举
最近一段时间,社保基金大案迭起。先是上海社保基金弊案,紧接着浙江又爆社保大案,涉资数亿。日前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全国社保基金违规金额超过71亿元,部分基金至今无法收回。 同时我们注意到,今年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将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扩大到上海、天津、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八个省、市。围绕“做小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改革试点启动已近两年。尽管相关部门对两种试点经验褒贬不一,但是试点还在推进。
一方面是社保资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环节问题常出,另一方面是社保资金的筹集和发放模式改革困难重重。首先来看社保基金的资金筹措和发放模式改革。1993年我国养老保险体制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轨。其中最大障碍是,在实施基金积累制前已经退休的老职工,以及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没有直接为自己进行养老金积累。他们的贡献被转化为当期政府收入并固化到国有资产中,在体制改革以后,这批职工过去的养老金积累,事实上就形成了国家对他们的历史欠债。2000年,原国务院体改办估算这种历史欠债大约为2万亿元。
这一方面造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另一方面使得个人账户形成空账,同时社会保障体系年年出现巨额支付缺口,并且逐年攀升。据预测,我国2030年前后达到养老金支付高峰。对此,有人主张彻底的解决办法还是下决心一次性“还账”,即以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办法来补偿隐性债务。然而,由于利益关系复杂,这一方案没有获批,财政压力和资金短缺使社保改革进退维谷。
其次是社保资金的管理和增值保值问题。无论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是企业年金,都有保证安全与保值增值的双重需求。在安全和增值之间我国一直侧重于前者。早在1991年,国务院即对养老基金投资渠道作出严格限定,只能用于存银行和买国债。但两年后情况有所松动。国务院规定,各级社保机构对历年滚存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在保证各项离退休费用正常开支六个月的需要,并留足必要周转金的情况下,可运用一部分结余基金增值。这是个突破,即允许用社保资金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此时,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和投资饥渴的双重压力下,资金增值成为第一要务,社保资金管理一度处于无序状态。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就发生在这一时期。时隔不久,即被收回成命。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结余额,除留足两个月支付费用,80%左右应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不得进行其他直接投资和各种形式的委托投资。
尽管如此,1998年以来,全国清理回收往年被各地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多达160多亿元。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再次发文强调保证社保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并延续至今。
中国是正处于经济转轨、人口日益老龄化的发展中大国,建立养老金体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十多年来中国社保体系已具雏形。现在回头看来,如果相关政策规定不稳定和不成熟,也会成为社保基金大案频发的原因。政府的经济政策必须是刚性的、全局的和简易的,否则就会有各种利益集团的干扰和套利。如果在政策设计上与市场化的大方向相左,其影响将是全局的和深远的。从一些地方社保违规投资的现实可以看到,相关政府部门过多介入社保基金运营,甚至直接进行投资,有时因管理效率低而使投资风险加大,有时甚至成为滋生腐败之诱因。因此,实行政企分开的市场化导向改革是明智之举。
尽管问题重重,但目前我国社保体制改革建立的框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与世界养老金制度发展的潮流一致。随着我国财力的不断增强,以及一些潜伏问题的深度暴露后法律和制度手段的及时跟进,中国必会有信心也有能力完成覆盖和惠及13亿人口的社保改革创举。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魏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