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金融公司、吸引外资金融机构亚洲总部落沪......《规划》中,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被全面提上议事日程。新金融机构主要诞生地
《规划》强调,金融机构是金融中心建设的市场主体,“十一五”期间要以吸引和培育骨干金融企业为重点。 要支持总部设在上海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组建金融控股集团,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整合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与中央、境外金融资本的合作,吸引有影响力的骨干金融机构落沪。
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仍将是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重点之一。《规划》表示,要打造中外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规划》称,需大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亚洲总部、中国总部落沪,将上海建成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桥头堡与在华总部所在地。同时,促进境外与国内金融资本在投资银行、期货经济公司的合作。“使上海成为新的金融机构的主要诞生地,”《规划》也提出了集聚和发展专业化金融机构的态度。上海将大力吸引大型金融机构的集约化运营总部、信用卡公司、货币经济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将上海建设成中国“最主要”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中心。启动券商融资公司?
上海还提出了发展国内目前还未启动的“券商融资公司”的计划。据悉,按照证监会的规划,上海和深圳都有可能成为该业务的首先启动地。现阶段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主要以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证券为来源,券商融资公司成立后,可由其向银行集中贷款,再将资金融给各家试点券商,从而解决目前融资量小或者无券可融的尴尬境地。
此外,《规划》指出,上海将大力发展金融辅助产业,将通过与国际知名机构合作等途径,以专业化财经媒体、指数编制机构为载体,发展金融市场信息加工、传播产业,将上海建设成为国内金融市场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