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富人怎样自行申报个税?昨日,市地税局在转发国税总局相关文件时提出补充意见,各地税机关将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开设专用的自行纳税申报窗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这5种情形具体包括: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今年11月8日,国税总局又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自行纳税申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11月9日晚报5版曾报道)。
市地税局要求,各受理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在明年1季度的申报期内,要设立专门接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窗口,或者放置简易快捷的接收纳税申报表设施,方便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表。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应开设专门受理申报补税的窗口,对申补税提供优质快捷的纳税服务。在申报期结束后,各级地税机关会根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自行申报资料建立档案,以便对高收入群体纳税实施后续管理。
按照地税机关公布的纳税申报表,我市年收入超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时,除了填写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经常居住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还需填写详细的所得情况。
晚报记者 张彬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2006-11-28 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