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一种理性和建设性的眼光来看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富豪,规范我们的制度
“如果周伟彬有8亿元的身家,怎么会连1500多万元的税收都无法交纳?”广东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涉嫌巨额偷税后,一位该公司前高管质疑说。
据报道,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机关10月31日证实:周伟彬日前因涉嫌巨额偷税被刑事拘留,其涉嫌偷税金额为1500万元,加上滞纳金,应缴金额共计3000万元。而在10月11日“2006胡润百富榜”发布之时,周伟彬以8亿元的身家名列该富豪榜第438位。
也就是在“2006胡润百富榜”之后,有人向佛山市国税部门写出举报信,信中称“周伟彬为何有钱不缴纳欠税”、“为何欠工资不发放”?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有媒体分析认为,周伟彬之所以有如此遭遇,是由于其登上富豪榜的原因,更有媒体把富豪榜比喻成“杀猪榜”。
就在人们为此争论不休时,11月2日,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在北京揭晓。仅仅数天之后,以180.9亿元荣登首富的黄光裕遭受“创业第一桶金”问题的困扰,而以15.25亿元名列第183位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则正式辞职,“以个人身份”配合中纪委对有关房地产事宜的调查。
早在2003年就对富豪“原罪”问题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年又一年的富豪落马现象其实提出了一个‘原罪’问题。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目前看来并没有有效的办法。”第[1][2][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