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 张欧 见习记者杨杰冯石)做宫外孕手术,未料被切除卵巢,致使其雌激素水平比男性还低。由于长达12年的不和谐性生活严重影响了夫妻关系,当事人李文芳与丈夫何才有共同作为原告,将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告上法院。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律师不讳言医院切除了李文芳的卵巢,但他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昨日下午2时50分,李文芳与何才有一前一后出现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李文芳一脸病容,眼睛深陷,颧骨十分凸出。“我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何才有眯着眼回忆道,“想当年,我们谈了三年恋爱走到一起,十分恩爱,那时候的她很漂亮。”他称,妻子1994年手术后,两人已没有了性生活。
除了李文芳索赔65万元外,何才有作为原告还提出了10万元的索赔请求。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指出,1994年5月10日,李文芳因宫外孕入住旌阳区中医院,医院的外科医生鲁某在做手术时,未经家属同意,擅自进行了双侧卵巢囊肿切除术以及输卵管结扎术。
被告的代理人却称,李文芳早就知道卵巢已被切除。他认为,原告只提交了对于原告有利的德阳市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的鉴定结果,而忽略了省医学会的鉴定。被告方还认为,何才有作为原告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不符合主体诉讼资格。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