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在有些城市,到银行存款,银行按照一年360天给利息,但在贷款时,却按照一年365天扣利息。日前,北京一位姓段的市民因为这一“时间差”而少获利100多元,段就将一家银行告上法庭。
记者昨日从我市银行了解到,重庆银行目前仍然普遍存在以上状况。
据悉,工行、农行、建行等银行明确规定,个人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定期、零存整取、通知存款等)计息期均按一年360天计算,除闰年外,平常年份每年有5天没计利息。
而中行、交行等规定,个人活期储蓄的计息方式“按日计算”,客户存入多少天,就按照多少天计息,也就是说,一年按照365天为客户计算利息,逢闰年时,按366天计息。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称,不管是一年按照360天或者是365天计息,但存款利率规定都一样。比如一年期活期利息统一为0.72%%。
差别在于日息。比如按360天计息,日息为0.002%%;按365天计息,日息为0.00197%%。这样,一整年下来,利息相同。目前,重庆大多数银行按360天计息,即日息0.002%%,是为了计算方便,不存在违规。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透露,各商业银行对贷款绝大多数都是按365天计算。这对贷款者有利,比如,一年期贷款,目前的贷款利率为6.12%%,日息就为6.12%%/365,即0.0168%%,如果按照360天计算日息,利率就为6.12%%/360=0.017%%。(晨报记者王兴)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 2006-11-28 0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