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孙凯飞)4年来,公主坟地区的二手手机商贩每个月都要向“大哥”朱勇交纳不同数额的保护费,若有不从便会遭到暴力威胁。昨天,朱勇等9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朱勇等3名主犯获刑4年,其他从犯均获刑3年。
朱勇是黑龙江省五常市人,他自2002年来京谋生后,就看好了二手手机收购市场这块“肥肉”。从那时起至去年,朱勇陆续纠集东北老乡,长期盘踞在公主坟地区,并逐渐形成了以亲属及同乡为纽带的恶势力团伙,控制在此处收购二手手机的业务,向商贩强收“保护费”。
检察机关指控称,朱勇于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在另外8名被告人的帮助下,向被害人邓某、王某强行收保护费共计近6万元,对拒不交钱者,朱勇等人便实施暴力,将他们赶出公主坟。在公安机关的口供中,朱勇的同伙史文江、尹永臣供认,想在公主坟收购二手手机就必须交钱,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因为“地盘是朱勇打下来的,在这儿干都是借了朱勇的光”。每次,朱勇按每部手机20元“提成”,有柜台的每月要交纳500元至600元,没柜台的要交纳200元至300元,朱勇称这笔钱为“水费”。
为抓捕朱勇等人,警方蹲守了整整一年。去年11月,警方认为抓捕的时机已经成熟。16日,蹲守在朱勇暂住地的侦查员扮成物业人员,以查暖气为由敲开了朱勇的家门,将其控制。随后,公主坟地区响起了警报,事先埋伏在人群中的便衣和民警一起行动,朱勇的几名手下全部被控制。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勇等9人无视公共秩序,在公主坟地区强行收取“保护费”,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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