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了解到最新的一组数字:截至2006年9月,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贷款总额分别达到4430亿、5830亿,目前,全国约3000万职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
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具有立法保证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强制性住房储蓄制度。“单纯说它是少数高收入人的福利是不客观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她说。
“房价高、低收入买不起房子是由很多的因素造成的,并不是单一的公积金的问题。现在正是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作用的时候。”该负责人介绍。
事实上,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行制度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制度功能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报告透露,截至2006年6月,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62.04%,有的省份还不足40%,其中的原因,一是近年来,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改制中,没有考虑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全国有近1500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仅上海就有180万个。
报告称,缴存上的不公平直接影响缴存职工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程度。一方面,收入高的职工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多,相应的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也强;而收入低的群体因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少,甚至没有缴存,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反而更差。
另一方面,高额缴存职工购房获得贷款的机会和能力比低额缴存者强得多,低收入缴存职工也许根本没有使用其账户积累资金的机会,客观上反而帮助了相对高收入者,有悖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初衷。
“这是典型的因为缴存水平差距过大,而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建设部一位人士说。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