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27日专电(记者王汝堂)为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帮助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山东省近日提出,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和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在遭受6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山东是震灾多发省份,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比较薄弱,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农民建房随意性较大,普遍存在着基础与地基不牢固、结构不合理、主体强度不足、跨度和开间过大等现象,导致房屋整体抗震性能差。
为此,山东省决定,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与现代村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帮助引导农民科学选址,建设既可抗御地震,又可防御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价合理、经济实用的房屋。
山东省的目标是,力争在2020年以前实现新建农村民居符合抗震防灾要求,基本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确保在遭受6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