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为核心的“新三好”标准
武汉中小学强化学生道德意识
“我的儿子现在每到周末都会主动给我和他妈买早点,学会心疼人了!”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肖建军近来常常向朋友夸起自己的儿子。 肖建军的儿子叫肖子恒,在武昌水果湖第二小学念五年级,以前只顾埋头学习,别的方面都不顾;自从去年武汉中小学取消“老三好”,推行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为核心的“新三好”标准,肖子恒与上百万武汉中小学生一样,逐渐发生着令人欣喜的改变。
从2005年春季开始,武汉市在部分中小学推行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以“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新三好”考核标准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下设二级考核标准。“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四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四个二级指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加入了“职业素养”内容);“好子女”(小学生为“好孩子”)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各占10分,同时下含若干评价要素。
每学年度开学时,学生可以根据评价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本学年争取达到的“新三好”的目标;每学年结束时,学生将对自己的申报目标达成情况作出积极肯定性的评价,在经过同学评议和教师评价之后,评价结果还将反馈给被评价学生本人。
武汉市教育局介绍,相对于传统的德、智、体“老三好”,“新三好”要求更具体,更适合孩子的发展,也更贴近社会。实行“新三好”德育评价机制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观念逐渐由封闭转向开放,德育教育主体由学校转变为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位一体;学校、家长也变得不仅重视学生学业成绩好坏,而且十分关注孩子的道德行为规范。(记者田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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