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5起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受严惩
法制网长沙11月27日电记者赵文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监察厅昨日联合发出《关于严肃查处和重点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15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受到严肃惩处。 其中,有6起土地违法案件是省国土资源厅公开立案查处的,有9起土地违法案件是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的。
立案查处的6起违法案件为:长沙市雨花区部分村民非法占地乱搭滥建案,目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监察机关正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湘阴县非法占地修滨湖大道案,已责成湘阴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罚款73.01万元,并责令其依法补办用地手续;汉寿县非法出让集体土地案,已责成该县政府、县国土局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对非法出让、违规办证的有关责任人,监察机关正在依法依程序处理;汉寿县“以租代征”建垃圾处理场案,国土资源厅已调查终结并移交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处理;衡阳县界牌镇非法占地建陶瓷工业基地案,已决定对该镇政府非法占地行为罚款110.2万元;蓝山县塔峰镇非法占地建木业市场案,对塔峰镇政府非法占地行为处以30.7万元罚款。(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