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夏时报》报道随着广州等地公开“叫板”,卡拉OK版权使用是否收费的问题越发被公众广泛关注。昨天,北京市版权局针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的争议问题作出澄清:收费已经是“铁板钉钉”。
近日,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明确表示,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随后,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做出响应,要求KTV版权费应全国听证。
对此,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的赵红仕说:“政府在收费问题上态度非常明确,必须执行,不会再开听证会。某些单位自始至终存在错误认识,只能由他们自己承担侵犯版权的不利后果。”
北京市版权局对一周以来针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引发的议论,总结出了4个突出的错误观点:1、未搞清收费主体——不是国家版权局,而是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2、未搞清收费性质——不是行政收费;3、未搞清版权局角色——收费标准是多少,还要看相关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的约定情况,而不是国家版权局决定的;4、未搞清集体管理的意义——国家版权局只是对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和收费标准进行审批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