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小平)“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按照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即日起至12月6日,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在这次为期10天的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将联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校车的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督促学校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
按照有关要求,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
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组织足够警力,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