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市场上关于“××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即将停售,须抓紧时间购买”的传言四起。笔者认为,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即将停售的消息是真,但“搭末班车”抢购的做法却毫无必要。
利用“停卖效应”促销
中国保监会于今年8月出台了国内第一部规范健康保险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其中即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基于此,市面上的各类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应当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停售。
保险精算方面的专业人士表示,中国保监会作此规定,其一,是为了突出健康险的保障主题,避免保险营销员和投保人的注意力过多放在储蓄功能上;其二,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的精算基础不同,将二者分开,有利于更准确地对产品进行定价。
据了解,保险公司利用产品的“停卖效应”,在产品营销上大做文章的做法由来已久。其中最经典的场景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当时由于银行的连续降息,保险产品面临大幅“涨价”,于是出现了众多市民赶在“涨价”前排队抢购保险的局面。
新型产品即将问世
如果说上世纪末的保险大抢购是出于人们对利益的原始驱动,尚有因可循,那么最近一段时间,市民若因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即将退市而去抢购,则完全没有必要。
首先,返还型重大疾病险虽然将退市,但保险公司的相应替代产品已经陆续上市,用“两全保险+附加重大疾病险”的产品组合完全可以替代返还型重大疾病险。
其次,国内的重大疾病险产品在经历了上半年广遭质疑的风波之后,即将面临重要的变革。《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此外,根据多方面的可靠信息,由保险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联合制订的重大疾病险的行业标准也会在不久之后出炉。
冲动投保存在隐患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新的重大疾病险产品面市,无疑会比现有的产品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更加有利于保险消费者。
由此可见,在现阶段没有任何必要抢购返还型重大疾病险,投保人应当从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合理的保险规划。由于保险是一个长期缴费的产品,如果中途想退出,投保人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到那时,也许就会受到“冲动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