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鹤、毕征)四千多人逾期未交管理费达800万元,有业主在网上投诉物业服务质量有所下降,丽江花园物业公司无奈称自己在倒贴钱维持,进行了一年半的丽江花园物业费官司陷入僵局。昨日下午,广州市番禺丽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番禺区物价局撤消其番价费19号文一案,在广州市中院进行二审开庭。 丽江花园“一费统缴”(即物业费、公摊费、代收代缴费等合并收取)是否结束以及该缴费形式是否违法,成为昨日的庭审焦点。
曾是一费制试点单位
从1998年起,丽江花园经省、市、区物价局批准成为省物业管理收费改革试点,物业管理费实行一费统缴。但是,番禺区物价局在2006年4月18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番禺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19号文件),文件中指出丽江花园收费违反了有关规定,并提出要求丽江花园整改。
据悉,该案一审在番禺法院开庭时,原告丽江物管公司表示,“一费制”是番禺区物价局明文批准的,之前并没有表示“一费制”结束,同时番禺区物价局无权废除省物价局文件,撤消丽江花园试点,因此要求番禺区物价局撤消其文件。
在一审时,番禺区法院判定,维持番禺区物价局19号文件,驳回丽江物管公司要求。
业主对现状表示担忧
对该判决,丽江物管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昨天的法庭上,丽江物管公司要求番禺区物价局撤消其19号文件。丽江物管公司表示,由于受到番禺区物价局文件影响,截至11月23日统计的数据,有超过4000人欠交了物业管理费,而欠交的费用达到了800万元。
在丽江业主的网站上也不时可以看到关于管理费的讨论,不少业主对目前状况表示担忧,有业主说:“照这样做下去,丽江岂不是很快就天下大乱。趁着房价高,我也考虑卖房子吧。”
据悉,丽江物管公司诉业主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一案,广州中院因为番禺物价局发出第19号文件而宣布中止,将等行政复议下来后再开庭审理。
丽江花园物管费之争
丽江花园由14个小区组成,每个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不同,从2.0元到3.5元不等,是广州物业收费最高的小区之一。
2004年11月8日,部分业主向原业委会发出了关于降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意见书。
2004年底,刘广生、刘演发、曾作烈等15人发出了从2005年开始拒绝按旧标准交纳物管费的倡议。
2005年2月下旬开始,维权业主们筹划发起业主大会,5月1日,丽江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正式宣告成立,并报番禺区国土房管局备案。筹备组一共11人,刘演发当选为组长,后被推举为“民选业委会”主任,杨为勤为副主任。
2005年6月7日,丽江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管理费为由,将刘演发及其妻子周锦冰告上番禺区法院。
番禺法院一审后认为,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效,业主无须按照该合同上规定的标准来交费,应该按广州市物价局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4)200号文件确定的管理费标准,而公摊费应经业主大会同意才能收取,据此,判令业主只需按政府指导价缴纳基准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水费给丽江物管公司,公摊费也没认定,同时驳回了丽江物管公司要求业主支付延迟付款滞纳金的诉讼请求。丽江物管公司不服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