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特约记者沈士奉)由原国家扶贫资金支持变为金融部门提供资金,国家贴息支持扶贫工作在忠县拉开帷幕。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县信用联社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贴息信贷扶贫资金,重点支持该县农村贫困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脱贫致富项目。 贫困户按程序申请的贷款到期后,由借款人归还信用社,支付的贷款利息按一定标准由国家财政直接补贴到农户。
2006年度到户扶贫贴息贷款指标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共同确定,按集中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倾斜的原则直接分配到全县28个乡镇。县扶贫办建卡的贫困农户和各信用社确定的四级信用户均可申请贴息贷款。今年1月1日以来已在信用社有贷款的所有建卡贫困户和10月1日起农户信用等级达四级的部分农户贷款,也属本年度享受财政贴息对象。
符合条件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向所在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由信用社对借款人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还本付息的能力进行审查,自主决定贷与不贷。除项目扶贫贷款外,到户扶贫贷款一律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执行。到户贴息扶贫贷款的利率由信用社按联社贷款利率定价办法确定,财政按年利率5%的标准进行补贴,每个贫困户享受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贴息年度内的差额部分及超过一年期的贷款利息由农户自行承担。
贴补方式为信用社按年向借款户收取贷款利息,信用社建立到户贴息贷款花名册,经乡(镇)扶贫专干、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直接拨付到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的存折账户上。
来源: 2006-11-28 0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