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经省长办公会审定同意,昨日,省统计局对外发布了去年我省喀斯特面积和石漠化面积数据,去年我省喀斯特面积为109083.9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6成以上。
据了解,“喀斯特面积、石漠化面积”涉及全省的发展。 近年来,我省也加大了石漠化的治理力度和喀斯特地貌的旅游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建立我省重要省情省力统计数据部门会商报告和发布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60号)精神,省统计局牵头召集各有关部门对我省“喀斯特面积、石漠化面积”统计数据进行会商,并将会商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于11月13日第125次省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由省统计局统一对外发布:2005年,全省喀斯特面积为10908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1.92%;石漠化面积37597.36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1.34%,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22155.76平方公里,占12.58%;中度石漠化面积10868.95平方公里,占6.17%;强度石漠化面积3715.41平方公里,占2.11%;极强度石漠化面积857.24平方公里,占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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