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28日讯 目前,浙江省海宁市各镇(街道)人大制度建设在平衡发展的基础上,正逐渐显现出特色化的趋势,除各镇(街道)人大普遍建立并实施的《人民代表大会例会制度》、《人大主席团工作例会制度》、《市、乡两级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学习和活动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政府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主席团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制度》、《主席团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评议制度》、《争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代表积极分子活动》外,各镇(街道)结合各自辖区情况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一些制度,有效推动了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 这些制度主要有:
马桥街道的《街道居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试行)》,对正在探索试行的居民人代表大会制度从性质地位、大会召集、大会内容、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规范,确保在依法的前提下对该制度进行尝试和探索。
周王庙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如何加强调查研究、如何提高审议质量、如何提升代表素质、如何创新监督方式等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措施,并对相关的各项监督程序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把镇人大工作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海洲街道的《代表考核办法(试行)》,以代表联系选民、视察调研、参加活动、所提议案建议、提供信息、审议评议中的发言情况等6个方面作为考核内容,在年终以百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优异的由街道人大工委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年终评比代表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有效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袁花镇《组织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实施办法》,对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意见的提出与办理等程序作出规定,同时对人大代表在持证视察中的义务责任作了明确,进一步使代表深知自己依法履职的重要性,进而促使代表视察工作因规范有序而更具实效。
此外,长安镇、袁花镇和马桥街道制订的有关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和规定,把乡镇人大宣传工作同经济和个人考绩挂钩,进一步鞭策和激励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人大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积极为乡镇人大工作做好宣传造好声势。(王晓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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