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8日讯
海南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2005年和200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分别从2005年7月1日、2006年7月1日起,按2005年月人均增加50元、2006年月人均增加80元的标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
在此次养老金调整中,对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工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在普调的基础上又有所增加。
据统计,2004年12月底,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491元,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621元,增幅达26.4%。
此次调整的范围分别为2004年12月31日前和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卜云彤)(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