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碾死执勤交警
司机终审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沈阳11月27日电记者范春生备受关注的沈阳交警崔立成纠正违章被碾轧致死案,法院一审认定肇事司机李守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日前,此案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改判李守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9月26日15时30分左右,李守成驾驶农用三轮车,拉载两名乘客违章行驶到沈阳市第七粮库北交通岗。正在执勤的交警崔立成立即向李守成摆手示意停车接受处罚。为逃避处罚,李守成竟驾车逃跑。崔立成搭乘一辆小轿车追上,抓住三轮车车门要求停车。李守成加大油门拖拽着交警崔立成调头逃跑,将崔立成甩到车下,后轮碾轧致死。崔立成被三轮车碾轧致死后,李守成开足马力逃跑。警方经过10天左右的搜查,在抚顺将犯罪嫌疑人李守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守成为逃避交通违章处罚,驾驶车辆拖拽交通警察,并故意将交通警察甩下,造成交警被车轮碾轧死亡,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李守成否认自己有杀人的故意。4月,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守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4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李守成不服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守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处。但鉴于李守成系间接故意杀人,其主观恶性小于直接故意杀人犯罪,能认罪悔罪,无前科劣迹,系初犯,故对李守成依法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判处李守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