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叶先生来电反映,几个月前,他花了100元在思明南路一家音像店办了张会员卡,才过几个月,音像店突然消失了。
叶先生说,那家音像店开张时,在店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说只要交100元就可以办理会员卡,租一张碟0.5元。 店老板告诉他,所收的100元中,50元是押金,另外50元可以抵扣150张碟的租金,退卡时可以拿回押金。叶先生平时很喜欢在家看碟,音像店又在自家附近,租碟很方便,办理会员卡比较划算,于是他掏了100元办了张会员卡。之后的几个月,他隔三岔五就去租碟,跟老板混得很熟,租碟时只要登记一下就可以了,后来他干脆把会员卡放在店里。
9月底,叶先生去还碟,发现音像店大门紧锁,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说音像店已搬迁。叶先生随即打电话给音像店老板,老板解释说原来那家店店租太贵,他们在博物馆附近另找店铺,11月份会通知会员新地址,到时候再到新店消费。可到了11月中旬,叶先生还没有接到通知,他只好又给店老板打电话,但电话号码已变成空号。
记者随后联系了厦港工商所的吴所长,他告诉记者,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他们投诉,他们会设法联系店主,协调处理。吴所长提醒消费者,在办理此类会员卡时,首先要看对方是否有证照,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最好能够与店主签一份协议,对店主变更信息要及时了解,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实习生陈玮记者 林燕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