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泥)明年1月1日开始,我市企业可向市经发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了。我市专门设立的这笔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承担信用担保机构为重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风险补偿。 记者昨日获悉,市财政预算已安排1000万元,作为该风险补偿的铺底资金。
据介绍,除了财政预算安排的1000万元外,风险补偿资金专户的银行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或拨款、资金投资收益等也将作为风险补偿的资金来源。原则上,初期专项资金承担风险的贷款总规模将控制在10亿元,今后每年随专项资金和需求的增加而调整。需要提醒的是,按照规定,由风险补偿资金承担风险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根据我市日前出台的该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资金,为企业的贷款承担10%的风险:
1、由担保机构承担90%风险、银行不承担风险,且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50%、银行利率维持基准利率或下浮的贷款项目。
2、由担保机构承担80%风险、银行承担10%风险,且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0%、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10%的贷款项目。
3、由担保机构承担70%风险、银行承担20%风险,且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30%、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20%的贷款项目。
总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最高贷款上限不超过300万元;总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最高贷款上限不超过500万元;总收入在1亿元至3亿元的企业,最高贷款上限不超过800万元;总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贷款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