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福建省6199户城镇低收入家庭日前率先享受到了本省新出台的廉租住房政策。福建省已在各设区市全面启动了廉租住房制度,加速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据福州市政府规定,人均月收入在225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市民,可享受廉租住房。
福建省建设厅、民政厅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状况的普查结果显示,全省最低收入家庭6.87万户中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有3.5万多户,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有1.2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