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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厦门并没有在传统模式下探索解决“三农”问题,而是致力于创新“三农”工作机制,提出了“四化”的城市化思路,即逐步实现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资产股份化、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和福利社保化。并把“四化”上升为厦门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战略思路。 富裕起来的海沧霞阳村村民家家盖起了漂亮的新楼房。(陈立新 摄 资料图片)
厦门的实践证明:“四化”是促进农村快速城市化的成功经验。如今这“四化”已在岛内农村变成现实,岛外农村的城市化也在快速推进。
近几年来,厦门并没有在传统模式下探索解决“三农”问题,而是致力于创新“三农”工作机制,在重视农民稳定增收的同时,根据“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缩小农村发展农村、跳出农业发展农业”的原则,提出了“四化”的城市化思路,即逐步实现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资产股份化、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和福利社保化。
“四化”经验最初来自于厦门岛内改造城中村和郊区“村改居”的实践创造。2003年,厦门市政府在总结思明区、湖里区基层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农村城市化要实现“四化”的思路和目标,把“四化”上升为厦门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战略思路。如今这“四化”已在岛内农村变成现实,岛外农村的城市化也在快速推进。
厦门的实践证明:资产股份化、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和福利社保化是促进农村快速城市化的成功经验。三年来,厦门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已由原来的48.4%提高到现在的62.7%,特别是“村改居”步伐明显加快,工作也越来越顺利。此外,“四化”使集体股份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走郊区型农村城市化道路
厦门郊区型农村城市化的特点,适合走资产股份化、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和福利社保化的道路。
厦门的农村城市化既带有城市化的共性特点,也有自己独特的因素。
一是厦门辖区内农村面积小,而且处在急剧缩小过程中。同安拆为同安、翔安两区以后,城市经济的特点更浓,县域农业经济的色彩越来越淡。这一点与福州、泉州区别甚大,更不同于漳州、宁德等农业经济色彩较浓的地区。时至今日,厦门的城市化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岛内已经全部实现城市化,岛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规模的连续征地,农村必然急剧萎缩。
二是厦门第一产业在地区经济中所占份额极低,在全市发展战略上大力发展农业空间有限。2005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029.55亿元,三次产业比例为2.055.642.4。全年完成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渔业产值、粮食总产量、水果总产量、水产品总产量均在下降态势中。2006年上半年三次产业比例为1.552.645.9。
三是农民工资性收入上升,传统农业收入下降。厦门没有大面积的农业用地,工业用地紧张的局面难以缓解,大力发展规模农业不合市情。厦门农业也没有特别的优势,农民从农业中增加收入的潜力不大。近几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是靠工资性收入,主要靠在第二、三产业务工的收入。
总结以上因素,厦门的农村建设不同于农业地区的农村建设,也不同于福州、泉州等辖区农村比较广的城市的农村发展战略。厦门的农村建设是郊区型农村建设,是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建设,是厦门基本城市化大局中的农村建设,走的是城市化道路,而不带有明显的城镇化特征。即使是岛外,也是集中发展集美(杏林)片区、海沧片区、同安片区、翔安片区的城区建设,而不是发展更多的卫星镇。这种郊区型农村建设适合走资产股份化、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和福利社保化的道路。
切实从农民的利益出发
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厦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四化”成功推进的基础。近几年来,厦门在农村工作中的推进“四化”,受到农民的欢迎,根本原因是把农民的根本利益摆在重要位置。在具体操作中,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注重在城市化进程中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把推行“四化”看作是对农民利益的综合性维护。一些郊区村创造了“土地成股份、农民变股民”的成功经验,使土地资本成功转变为工商业资本。
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需要切实地从农民利益出发,为农民的今天着想,更为农民的将来着想。通过城市化把农民的土地资本转化为生活资源(征地补偿款),农民得到为数不多的补偿后没有出路,前景堪忧,乃至坐吃山空,必然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厦门在城市化进程中推行“四化”,引导农民把土地资本转化为商业资本,避免坐吃山空,防止出现“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农民对未来的信心大大增强。
不断推进的政策创新
不断推进的政策创新
为推行资产股份化、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和福利社保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十五”以来,厦门市着力加强农村城市化的机制创新和政策调研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如在区、街、村的逐步摸索中,逐步形成了“资产构成股份化、运作管理企业化、利润分配红利化、监督约束法制化”的基本思路;加大政府对“村转居”社区的扶持和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在全国首开先河,对未升入高中和大学的农村青年进行政府资助的职业培训;出台《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并轨运行,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集体扶持、个人参保、财政补贴”的原则,按照“多档选择、低进低出、高进高出”的参保缴费办法和待遇享受原则,自愿选择参保档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特别是近一年来,创造性地提出了“金包银”、“金包金”工程,启动了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移民造福工程等一系列惠民工程,有力地推进了资产股份化、居民社区化、从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创造性地推广“四化”经验
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四化”的推广与完善开辟了新的空间,另一方面,在岛外推广“四化”又能更好地促进全市的跨越式发展。
当前,我市正在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尤其是一批重大片区、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结合起来,为加快岛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特别是同安工业集中区、翔安火炬产业园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集美文教区、翔安文教区以及园博园片区、马銮湾片区、同安湾片区的建设与开发,海沧港区的扩建、龙头项目的落地,等等,会明显加快岛外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在这个大跨越、大发展的进程中,资产股份化、居民社区化、从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的“四化”经验正在推广。这个推广的过程使得农民对征地拆迁和城市化有了新的认识,参与与配合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民集体上访明显减少。
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要达到75%以上,其中,岛内两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集美、海沧的城市化水平达到85%以上,同安、翔安的城市化水平达到55%以上。这样的城市化进程和任务,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四化”经验,在岛外创造性地推广“四化”经验。
(1)围绕“金包银”、“金包金”,进一步丰富资产股份化的形式,开辟失地农民共同富裕的多种渠道。同时,为了防止资产股份化项目的管理和经营运作出现大的问题,引发社会矛盾,应该未雨绸缪,想方设法规范集体资产股份化运作。积极引导、帮助这些股份制项目建立权责明确的监督机制,增加公开性,使股东们“安心”、“安居”。
(2)在岛外大力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为更多的村民居住社区化奠定基础。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应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根据岛外农村居民人口分布情况与经济发展、规划前景,分门别类,逐步推进岛外农民居住社区化改造。
(3)探索农民非农就业的多元渠道,逐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比重。无论是从经济发展来看,还是从和谐社会的构建、城市文明的发展来看,厦门市原有的培育新型农民的思维方式应当及时转换为培育新型市民的思维方式。在本市农村面积急剧减少、农业就业人口急剧下降的情况下,把时间、经费、精力主要用在培育新型农民的工作上,显然是不符合厦门实际情况的。要超前思维,应对未来前景和变化态势,按照培育新型市民的思维方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增强农民进入第二、三产业就业的能力,鼓励、引导农民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增收步伐,并逐步扩大自主经营中二、三产业收入的比重。
(4)及时推进农村生活保障制度向城镇生活保障制度的过渡,使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市民能够“安城乐业”。在岛外大规模征地的情况下,要切实落实《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政府也可以在各区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准备金制度,确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向城镇最低保障制度过渡。在村庄被转化为城市社区之后,及时并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防止出现“城镇居民身份,农村居民标准”。大力增加镇改街、村改居的公共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力改进其教育、医疗状况,通过教育提供的平台,使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新市民的子女实现素质的根本性提高和身份、思维方式的彻底变化,完成阶层地位的跃升,完全融入城市,实现城市化的终极目标。
(执笔:彭心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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