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江阴市近日出台规定,将对未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的离退休劳模和农村(社区)老年劳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发放荣誉津贴,具体标准为:全国劳模每人每月100元、省(部)级劳模每人每月80元、市劳模每人每月60元。
新政是对原有政策的补充,保证每一位劳模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津贴由市财政承担,从今年一月一日起补发。(吉强)2006-11-2808: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