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财政已下拨2006年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1.056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90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资金4667万元,用于内蒙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
据了解,此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调度至各旗(县、市、区)。各盟(市)财政部门督促所辖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到项目学校,加快资金审批、核拨进程,确保2006年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将2006学年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国家和自治区助学金共计2100万元拨付到各盟市。
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国家和自治区助学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此次拨付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1600万元和自治区助学金500万元,共资助内蒙古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18.9万人,其中职业高中8.56万人,普通中等专业院校10.34万人。
据了解,内蒙古从2006年起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地方助学金,其补助标准与国家助学金标准相同,每生每学年1000元。资助资金的来源主要由地方财政筹措,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旗县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由盟市财政负责统筹落实,学校从当年所收取的学费中至少安排10%用于贫困助学金。各地区和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贫困生资助面不低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旗县及以下学校贫困生资助面不低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