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即将投产的陕西榆树湾煤矿总储量约19亿吨,规划一期年产煤炭800万吨,属国内特大煤矿,被称为陕北煤化工基地“一号工程”。据业内人士估价,该矿资源价值达百亿以上。从2003年该项目申报之日起,“正大集团”(实际为正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兖矿集团(后来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提出要与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合作,陕西省政府及榆林市政府出面,召开了30多次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磋商,确定两企业以1.5亿元做补偿,拥有榆树湾煤矿81%股权。
合资历程艰难
2003年上半年,兖矿集团提出在陕北建设大型煤制甲醇项目,陕西省政府批准将榆树湾煤矿作为该转化项目的配套煤矿。随后,正大集团也提出在陕北建设转化项目。经陕西省政府同意,榆神煤炭公司、正大集团和兖矿集团三方自行协商其股权结构。
“说是自行协商股权结构,但其实一直存在行政干预。”榆神煤炭公司一位曾参与谈判的代表说。
陕西省政府2003年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在这次会议上,讨论决定,榆树湾煤矿作为甲醇项目的配套煤矿,按照兖矿集团40%、榆神煤炭公司35%、正大集团25%的股权比例,由各投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但达成的合资协议仍然难以实施,兖矿集团在榆树湾煤矿的矿权难以落实。
2006年3月17日,陕西省发改委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合资三方按兖矿集团占股41%、正大集团占股40%、榆神煤炭公司占股19%组建合资公司。
2006年7月20日,根据省委书记办公会精神,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改善榆林投资环境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问题,要求榆林市政府尽快落实榆树湾煤矿41:40:19的股权结构。
8月16日,三方在榆林市签署合资合同。随后,三方又签署了一份补偿协议,兖州煤业股份公司与正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次性向榆神煤炭公司支付1.5亿元作为补偿。
政府缘何嫁靓女
“我们公司有能力也有资金开发榆树湾煤矿,为什么地方政府强行要让外资介入呢?”榆神煤炭公司一位负责人很不情愿地对记者说。
据一位业内人士估算,榆树湾煤矿投产后,按最保守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价格计算,每年的利润最少在4个亿。
“兖矿和正大属于那种‘下山摘桃子’的。兖州煤业和正大能源仅以1.5亿元的补偿为条件,就想获取入股榆树湾煤矿81%的股权,这跟抢差不多。”榆神煤炭公司副总经理李自新在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记者曾试图再次采访李自新,但被其婉言拒绝。据榆林市政府一位人士透露,李自新因为擅自接受媒体采访,被市政府有关领导严厉批评。
榆树湾煤矿的一位人士称,从开始到该矿最终获得批准,前后有16份审批文件,“我们养成的娃娃,现在要让别人抱走。”
业内人士估算,如果按照现在资源价款进行拍卖,榆树湾煤矿价值在百亿以上。
政府被指违法
虽然兖州煤业和正大能源已经进驻榆树湾煤矿,但在榆神煤炭公司的官方网站的企业事记一栏中,没有出现任何关于合资的事宜。
记者致电榆神煤炭公司董事长王荣泽,但其不愿多说,“我们是一个国有企业,希望你能理解我。”
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说,在陕西省发改委专题会议后的2006年5月27日,榆神煤炭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传达了陕西省发改委专题会议精神,并形成一致意见:兖州煤业和正大能源提供的《中外合资经营榆林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合同》所载内容完全背离省、市政府的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不予同意如此合资方式。
这次会议还决定,聘请法律专家,参与煤矿股权出让的全过程。
据榆林市政府的一位人士透露,在合资谈判初期,当时榆林主管煤炭的副市长王某就明确反对,但在不久后,王某就不再分管煤炭,且在之后被调往陕西省某二级局任副局长。这位人士称,在王某被调离前,正大能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就称,谁阻止合资就把谁调走。
王彬被调离后,榆林市以及相关部门的官员都不再公开发表不同意见。
根据历次的谈判记录,记者发现,对于合资,榆神煤炭公司并不完全反对,但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按陕西省政府关于煤炭转化的相关规定,有多少项目配置多少资源;二是聘请国家有资质的单位对榆树湾煤矿现已形成的资产进行评估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股权转让时的价款。
记者接到的一份投诉材料称,当地政府强行让外资参股榆树湾煤矿,有违法嫌疑。
“用1.5亿元的补偿金,就要拿走一个价值百亿元的煤矿的81%的股份,很明显有些说不过去。”这份投诉材料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