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娟)了解到同住的好友有10万元存款后,潜江女子汪某引自己的情人入室抢劫,并残忍地将好友杀害然后抛尸。昨日,这起震惊一时的“行李箱女尸案”在江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三被告承认杀人事实,但对“主谋是谁”却相互推诿。
三件彩衣牵出杀人嫌犯
今年4月25日上午8时许,潜江警方接到举报,汉宜高速公路149千米附近东干渠发现一只装着女尸的行李箱。
警方现场勘察发现,行李箱长约90厘米,女尸是用床单包裹的,箱内还有十余件衣物以及武汉市第九医院的方便袋等。死者年龄在20岁左右,脸部严重变形,颈部等多处有伤痕。警方分析,女子约死于两天前,凶手很可能是从高速公路上抛尸,想把箱子抛入河中,但因操作失误才抛到了岸边。
根据现场物品等线索,警方初步判断,死者生前可能在武汉生活过。4月29日,潜江市警方在武汉媒体上刊登死者的三件彩衣照片,呼吁市民提供线索。5月15日,青山区一宾馆的员工提供线索称,他的同事唐某已失踪多日,报纸上刊登的死者衣服,与唐某的很相似,同时,唐某的姑妈也找到警方,提供了相同的情况。民警赶到唐某位于青山区的住处,发现了命案现场。
经过多方调查走访,5月19日,民警在汉口大智路一大厦内抓获了嫌犯苏某和他的情人汪某。让民警大吃一惊的是,汪某是唐某的生前好友,两人还同住一屋。
引情人入室杀死好友
汪某在接受讯问时称:2004年,她19岁时从老家潜江来武汉打工,认识了来自荆门沙洋的女孩唐某,两人一起在青山区一宾馆打工,很快成了好朋友并合住一处。后来,自己嫌工资低辞职,与家住武昌的已婚男子苏某生活在一起。
今年4月,苏某欠下大笔赌债,且染上毒瘾。汪某也一直没有工作,两人经济拮据。一次偶然的机会,汪某得知唐某刚收到了一笔10万元的汇款,准备开店做生意。汪某便开口借钱,但遭到拒绝。苏某得知此事后,顿起歹心,便与汪某谋划着将10万元抢到手。怕两人力量不够,苏某还找来朋友张某“帮忙”。
据苏某交代,4月24日凌晨,汪某将苏某、张某带入租住处,苏某、张某冲入唐某房内威逼其交出银行卡,唐某竭力反抗。苏、张对唐某施暴,汪某也在一旁按着唐某的双腿。三人最后用胶带、电棍将唐某制服,并逼迫其说出银行卡的密码。
苏某等人取款成功后,又用绳子将唐某勒死,并到商场买了一只大号行李箱,还租来一辆小轿车。三人将尸体装入行李箱内,为造成唐某出远门的假象,三人还将唐某衣柜的许多衣服也塞进行李箱里,然后开车朝潜江方向行驶。
当晚8时许,三人开车到达汉宜高速公路149千米东干渠桥上,见下面有河,便将行李箱抛于桥下。
三被告相互推脱罪责
昨日,这起杀人案在江汉中院一审开庭。三被告人当庭承认杀人事实,但对究竟是谁首先提出作案的却相互推诿。
苏某称,是汪某告诉他唐某有这笔钱的,并提议将其抢回来还债,当时汪某还说“说不说出密码,都要把她弄死”,因为她和唐某很熟,她担心唐某报警。苏某的辩护律师张弈、汪定亮认为,苏某归案后,主动供出并协助警方抓获张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应依法减轻其处罚。
汪某对此进行了否认,她说是苏某在抢劫后临时决定要杀害唐某的,她跟唐某同住一屋,多多少少是有感情的,下不了手。她的辩护律师称,汪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已经怀孕,不应判处其死刑。
张某说自己只是被动地“帮忙”。
被害人唐某的姑姑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出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共计80余万元。三被告均表示愿意赔偿,但无赔偿能力。
因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