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通讯员郑婉红)如果不是未成年,如果不是怀孕,这两个少女可能在昨天被判死刑。她俩实在是心狠手辣,为点钱就杀人。
赵某和梁某是三陪女,两人是陕西安康老乡。作案时,梁某才17岁,赵某不过18岁,赵当时还怀着3个月的身孕。
2005年11月间,赵某和梁某与来自台湾的嫖客林某勾搭,但她们不喜欢林某,嫌他给的小费太少。
“不给就抢呗”,但两个三陪女担心力量不够,找网友“森林野狼”林丛平帮忙,林一口答应。赵、梁买了绳子、刀子和胶带。
2005年12月3日,梁某、赵某主动送上门要陪林某睡觉,林某很开心。一见面,梁某开口就要钱,林某找了许多托词。梁某下定决心了,她借口买东西,悄悄将藏在室外的林丛平带进林某的另一卧室。
梁某回去陪林某,她把被子往上拉,盖住林某的头部。赵某起身将林丛平带了过来。林丛平跳上床骑在林某身上,按住林某,与赵、梁合力捆住林某的手脚后,3人搜走林家500元现金、一块劳力士手表等财物。
3被告人嫌钱少,梁某还用烟头烫林某逼问钱物,林某痛得大叫。
为防止事情暴露,梁某提议杀死林某。林丛平用绳索套住林某的脖子,与梁某、赵某合力勒了六七分钟,将林某活活勒死。逃离前,他们还认真擦拭了现场痕迹。
5天后,梁某、赵某即被抓。当时,赵某已经怀孕3个月,经她自己同意,医院给她做了引产手术。
昨天,市中级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认为赵某、梁某和林从平本应判处死刑,鉴于梁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赵某羁押受审时已经怀孕,而林丛平是被纠集参与犯罪等,决定对他们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以抢劫和杀人两罪,处梁某有期徒刑20年,处赵某无期徒刑,处林丛平死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