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追究责任,家人却不愿将她“领回家”
早报讯 27日,12岁的平潭女孩小林(化名)入室行窃时被边防官兵抓到。案发后她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不肯领她回家。
11月27日上午,福州边防支队伯塘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平潭县白青乡白沙小学教职工宿舍遭窃。 边防官兵赶到现场,经查是年仅12岁的女生小林所为。鉴于小林属于未成年人,边防官兵对她进行说服教育后,让她父母将她带回家。
可是小林的母亲何某却说:“她被抓起来还是被法院起诉,都由你们政府处理,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我们不说一句。”随后,何某和小林的奶奶扬长而去,将小林留在派出所。
原来,小林的父母重男轻女。小林出生后第三年,他们生了个男孩。为了躲避有关部门的罚款,何某将小林的户口申报在平潭县平原镇的大姨家,却将小林交给白青乡的三姨抚养,而她的亲生父母则在中楼乡。小林长大后,与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养成偷盗恶习。她还多次偷三姨家的钱。
边防官兵决定将小林送到亲生父母家,母亲何某却担心小林会引来更多麻烦,不愿收留。小林想重新回到三姨家,三姨却说:“她户口在我大姐家,又不是我亲生的。”大姨则更加不愿意收留小林。
经边防官兵劝说,小林的三姨先暂时收留了小林。(《福州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