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10时许,付某走在太原街步行街上,随手将手中的烟头弹到地上。此刻,离他最近的一只垃圾桶不过5米远,而由环卫处、执法局、治安警察3个部门组成的“知荣明耻,文明出行———看手中”抄报小组第一队也正经过他的身边。
“同志,您怎么乱扔垃圾呢?”抄报小组的工作人员迎上去。付某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弯腰捡起烟头,回身走到垃圾桶旁,将烟头扔了进去。
“您违反了《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所以被处以10元钱的罚款。”对于罚款,付某并无异议,但当听说还要抄报单位的时候,他犹豫了。他将工作人员叫到一旁,说自己是新世界百货二部的员工。抄报小组跟随付某来到新世界百货二部的消防监控室门前,工作人员以“闲人不得入内”和“无权接受采访”的理由将记者挡在门外。
过了一段时间,付某突然从室内走出来:“我现在辞职了,和这里没有关系了,你们也用不着采访了。”事后,一直在室内与新世界百货二部一方交涉的抄报小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他们中的一位工作人员在责任状上签了字,但是始终拒绝在《沈阳市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教育整改通知书》上签字。这期间,付某就把工作制服脱掉,换上自己的大衣,扔下一句‘我不干了’就走出去了。”然而,付某并没有马上离去,而是在大门外一直盯着抄报小组工作人员和记者的一举一动。
新世界百货二部一方最终也没有在《沈阳市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教育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环卫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在两天之后还会回访,看其整改情况。(靖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