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荣见习记者姚颖)《护照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的《护照法》。随着《护照法》的实行,将逐步规范护照的种类,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处罚等。那么,《护照法》施行后,国内公民办理护照有哪些变化和要求呢?另外,与现行护照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比,具体又有哪些变化呢?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无锡市公安局有关人士。
明年6月到期护照可办延期
据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等出境证件,无锡市居民(江阴、宜兴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办理上述证件在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无锡市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军人须经组织上批准)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至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鉴于明年元旦起普通护照将不再办理延期,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其所持护照在2007年5月31日前到期的,本人可持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寸白底照片,在近期至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办理护照延期。明年元旦后,其余市民的护照在有效期界满前六个月内可办理护照换发。
护照有效期满不再延期
《护照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地位。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伪造、变造护照,持用伪造、变造护照等违法情形,规定了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种类。特别是明确设定了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行为,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缴护照,同时可以处2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有效期的规定上,《实施细则》规定,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护照法》参考其他国家护照立法情况,区分不同年龄段,规定不同有效期。年龄段划分参考了《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16周岁以下人员护照有效期5年,16周岁以上人员护照有效期10年。同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公约》附件九的规定,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七种情况不予签发护照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上述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下,护照签发机关不为其签发护照。《护照法》规定了七种不签发护照的情形,吸收了《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不准出境的部分内容,增加了“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等三种情形不签发护照的规定,取消了“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因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在6个月到3年内,公安机关不签发护照”,为限制非法移民在一定时期申请护照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