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雪鸿)昨日,扬州市地方海事局发出通告,从2006年12月1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对京杭运河六圩口门至宝应双闸整个扬州段实行4个月的枯水期限航管制。
由于受枯水季节、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京杭大运河扬州段通航能力下降,长江与运河交汇的六圩口门通航水位下降至4.3米左右,低于往年平均水位。 限航管制期间,所有进入运河的船舶都必须符合《京杭运河通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所有船舶从长江进入运河六圩口门前必须按规定报港。严格船舶航行、停靠秩序,禁止船舶、排筏、设施偏缆拖带,严禁抢档或并列行驶;禁止船舶顶岸停泊、停靠,在高邮城区段、宝应城区段实行单帮停靠,其他航段实行双帮停靠;禁止在狭窄、弯曲航道或其他有碍它船航行的水域锚泊、系靠;禁止在渡口、桥梁上下游各50米范围内停泊。电煤、危险品运输船舶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泊,其他船舶停泊应远离客船、危险品船;浮吊船必须在海事机关指定水域进行装卸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