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于胜海)2006年大连市道路货运行业的质量信誉考核、车辆审验和新版营运证件换发将于11月30日全部结束。昨天,大连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科负责人表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审验、换证的车辆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目前大连登记在册的货运车辆有9万多台,但到目前为止只有6万余台车辆办理了审验、换证手续。从12月1日开始,道路稽查人员将在各主要路段对来往货车进行严查,没有换证的车辆被查出后将按照无证营运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最高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