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国利)昨日,记者从市科委获悉,《重庆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实行,我市科研机构一个科研项目可享受最高每年50万元的贴息贷款,贴息期间最长为3年。这就意味着一个科研项目可免息贷款最高达1000万元。
据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享受此次贴息贷款的科研机构既包括市属科研机构和中央在渝科研机构,还包括转制后的科研机构。科技贷款贴息实行一年一报,每年3月底前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规骗取贴息资金、挪用或截留侵占贴息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并改正、追回贴息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