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法制网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孙春英邓克珠2007年要重点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使大量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得到解决。 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综治办主任会议上获悉的。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会上对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了讲话。
陈冀平说,2007年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即以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检查考评工作,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陈冀平指出,2007年要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的重点,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2007年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要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活动,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会议强调,2007年要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在大中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普遍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措施,在农村逐步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