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
法制网沈阳11月28日电记者霍仕明记者今日从辽宁省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目前正在全市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这些行为包括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等。(责任编辑: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