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中毒亡
产品警示不到位 判赔7万
本报宝鸡讯(记者 魏靖)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全家4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日前,渭滨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东神州燃气用品有限公司赔付中毒身亡的薛某、钱某家属74746.4元。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该公司生产的热水器虽是合格产品,但对其产品在如何安全使用的说明与警示告知不够,存在一定过错。
2005年1月4日,钱某购得神州牌JSD16-F8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一台。1月6日,销售商指派安装工前往安装,并收取安装费。2005年2月6日下午1时,亲属给钱某打电话,无人接听,下午4时撬开死者窗户,发现钱某及妻子薛某和两个小孩已中毒死亡,卫生间的浴霸灯开着,薛某倒在浴室门口。渭滨警方接警后,经法医鉴定,4人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后,钱某的生母和养父、薛某的养父母以神州燃气热水器质量有问题把广东神州燃气用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6年1月25日,经国家轻工业日用五金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死者钱某所使用的热水器质量合格;而液化气调压阀出口压力不符合国家标准。
法院认为,虽然广东神州燃气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水器系合格产品,但被告对产品使用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以及产品如何安全使用方面的说明与警示告知不够,没有说明未选用国家标准调压阀以及调压器与热水器连接不当可能引发事故,被告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