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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日前在“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称,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宜实行优惠利率,其贷款利率应比市场贷款利率稍高一些。希望给农民较低的贷款利率以减轻其还款负担的观点是错误的,在涉农小额信贷发放过程中,普通农民很难得到低息贷款,得到者往往是有门路的人。较高利率可以消灭寻租现象,让更多农民得到贷款(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不是经济学家,从经济学上看,“给农民的贷款利率不是越低越好”也许并没有错——当涉农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这种贷款便成了稀缺资源,需要有关部门决定把钱贷给谁,很多人会利用这个机会寻租谋利,这确实会使真正需要却没有门路者得不到低息贷款。 但笔者认为,这不是利息低的问题,是“有门路的人”的问题,是贷款执行的问题。有人寻租,那就从机制上去解决寻租问题,而不是将低息贷款一棍子打死。照这种“因噎废食”的方法解决问题,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岂不是就可以迎刃而解了?比如最近,媒体屡屡曝光社保基金被违规操作、利益寻租而“喂肥”了一些人,是不是社保制度就得取消呢?一项对普通老百姓有益的低息贷款政策,因为有了违规操作和利益寻租,就得取消,放着那些法律规章不用,放着那些监管职权不使,其实是一种懒政,极有可能真叫普通农民贷不到款。 我们知道,开展低息贷款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如今,专家们又要喊叫着向农民贷款收取高利率,用高利率贷款帮助弱势农民,这是不是一种悖论呢?事实上,这种悖论一直存在。有报道称,农民贷款的唯一渠道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贷款利率偏高之问题,而其他金融机构执行的利率明显偏低。如,按同样贷款100万元年息算,城市居民只需支付5.85万元甚至更少的利息,农民则需支付10.062万元。这意味着农民在承受贷款利率上却反而要比城市居民高出一大截。显然,这是与国务院提出的向“三农”倾斜、支持“三农”的政策相矛盾的。 而且,专家们还不应该忽略一个基本的社会状况:在农村,一些普通老百姓仍然是很难贷到款的,真正需要贷款扶持却贷不到款。从根本上说,这其实和利率没有本质上的关系,即使利率调高了,能贷款的还是那些有关系的人,贷款在权力寻租之下,被用来“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使富者更富,穷者更穷。因此,关于农村金融中的权力寻租现象,应该从制度建设做起,而不是“因噎废食”。 |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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