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29日讯(记者 高伟通讯员白新奎)继今年年初龙口斥资2500万元免除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用、莱山减免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免除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记者今天获悉,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免除杂费
据了解,明春我市将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免除范围按照公安部门户籍改革和“村改居”以前实际农业户口为准确定。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通过发放政府助学券或对民办学校进行补助等方式使其享受免除杂费的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含中央、省财政的补助)、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由市根据各县市区财力状况分三类确定。在落实免杂费所需资金的同时,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公用经费也将落实,拨款标准2007年农村初中不低于40元,农村小学不低于30元。所需资金按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两免一补”惠及城镇贫困生
对于城市义务教育段的贫困学生来说,同样也有利好消息:对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的工作将继续推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各县市区将结合当地财力和居民家庭收入情况采取分类救助的办法,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等特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课本费、作业本费仍需交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教育部门将全面清理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从明春开学起学校一律停止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杂费,只能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按相关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中考招生收费和借读费。除学生用课本以外的学生用报刊资料费、教辅费不列入中小学收费公开卡内。
对农村义务教育段贫困家庭学生,教育部门将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家庭学生将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个学生每学年将不低于300元。责任编辑:亦木 |